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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政办〔2017〕7号 关于印发武陟县产业集聚区环境综合整治方案通知
来源:    时间:2017年03月02日    点击量: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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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办事处、县直各有关单位:

《武陟县产业集聚区环境综合整治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7228日

 


 

 

 

武陟县产业集聚区环境综合整治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2017年持续打好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焦政办〔20178号)和《武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陟县2017年持续打好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武政办〔20172号)有关要求,扎实推进产业集聚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现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改善产业集聚区环境为目标,突出整治重点,细化量化目标,严格奖惩机制,实施“扬尘污染整治、园区环境治理、运输扬尘整治、燃煤污染治理、工业污染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焚烧禁燃治理”等七项环境整治工程,全面实现区域道路无破损,裸露黄土全面实现绿化或硬化,工业企业要达到污染物达标排放、物料堆场落实仓储(建成区范围内)或防风抑尘墙、物料运输车辆进出企业全面冲洗等整治要求,建立完善园区污染管控机制。

二、主要任务

(一)扬尘污染整治

1、强化各类扬尘治理。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对产业集聚区内所有区域进行排查,实施道路扬尘治理集中攻坚。一是全面清理区域内主次干道及周边道路积土积尘;二是对各类破损道路路面实施彻底修补修复;三是对乡村土路与道路结合部实施硬化处理,防止泥土粘带;四是对产业集聚区内道路实行定期保洁、机械化清扫、定时洒水制度,部分路段辅以人工清扫,及时清理清洗积尘路面;五是对污染严重路段采取高压冲洗等方式,彻底清理路面污染物;六是加强道路两侧排水系统及沿线辅道涵洞修缮管理,防止淤积造成路面污染;七是道路施工严格落实洒水、喷雾等湿式作业措施,及时回填开挖路面,最大限度减少二次扬尘污染。

责任单位: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住建局、城管局、交通局、公路局、园林中心、龙泉办事处

2、强化露天堆场扬尘污染治理。对区内所有露天堆场进行彻底排查,对临时堆场的物料采取清运措施,对暂不能清运的临时露天堆场必须综合采取围墙围档、防尘遮盖、洒水抑尘等措施,确保堆放物料不起尘,扎实做好露天堆场扬尘污染治理工作。

责任单位: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城管局、龙泉办事处

(二)园区环境治理

3、集中整治区内环境。对区内开展环境治理,打造清洁园区。按照道路无垃圾、无杂物、无积泥、无积水、无污迹,路面干净、绿地和树圈干净、边角侧石干净、井沟井盖干净、果壳箱等环卫设施干净的标准开展清洁园区行动,做到网格管理精细化,专人对接,确保无责任盲区,无卫生死角。

责任单位: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城管局、住建局、爱卫办、园林中心、工商局、龙泉办事处

(三)运输扬尘整治

  4、强化物料运输车辆治理。一是20173月底前,现有渣土、粉状物料运输车辆全部完成自动密闭改装,未改装前须采取密闭覆盖措施;41日起,所有未使用自动密闭车辆严禁出入集聚区工业企业。二是严格禁止在未完成自动密闭改装前的车辆装载货物不得超过汽车马槽,防止抛洒,未采取措施的禁止进入集聚区企业厂区。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城管局、住建局

(四)土小企业整治

5、强力推进“土小”企业环境污染整治工作。开展“黑锅炉、黑加油站、黑砖瓦企业、违法违规散煤销售点”以及其他“土小”企业排查整治,取缔到位,并做好防反弹监管。

1)按照“两断两清一捣毁”标准(断水断电、清除设备、清除原料和产品,捣毁简易生产厂棚),完成辖区土小企业拆除、清理任务,同时加强排查,及时予以取缔。

2)持续排查取缔无工商营业执照、位于产业集聚区内、经销劣质散煤等3类违法违规散煤销售点和燃煤散烧单位。

责任单位:龙泉办事处

(五)工业污染治理

6、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和燃煤锅炉提标治理。对河南省江河纸业有限责任公司275吨燃煤锅炉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标准;对焦作瑞丰纸业有限公司15吨燃煤锅炉开展提标治理,确保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对区内所有铸造行业开展综合治理。

责任单位:环保局、龙泉办事处

7、建立重点行业全覆盖的监控体系。继续扩大产业集聚区内重点污染源监控范围,20176月底前,河南省江河纸业有限责任公司、焦作瑞丰纸业有限公司、河南省泰恒昌玻璃制品厂等企业安装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与环保部门联网。

责任单位:环保局、龙泉办事处

(六)挥发性有机物治理

8、开展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20173月底前,完成河南利人彩印包装有限公司、焦作市新艾卡橡胶工业有限公司连铸连轧工段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完成辖区所有喷漆企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

责任单位:环保局、工信局、龙泉办事处

(七)禁烧禁燃治理

9、继续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按照《武陟县秸秆禁烧攻坚战实施方案(20162017年)》要求,强化产业集聚区内行政村和村民小组秸秆禁烧联防联控责任,坚持秸秆焚烧约谈问责制度,持续加大秸秆禁烧力度,努力实现产业集聚区“零火点”目标。

责任单位:农业局、龙泉办事处

10、加强非禁烧期间秸秆和树叶、垃圾等焚烧监管。强化产业集聚区内行政村和村民小组禁烧联防联控责任,制定村民环保责任宣传卡,强化宣传力度,在应急管控期间发生垃圾、树叶等焚烧行为的,坚决追究属地监管责任。

责任单位:农业局、龙泉办事处

11、加强烟花爆竹管控。严格执行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规定,按照《武陟县人民政府关于在中心城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确保烟花爆竹禁放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减少烟花爆竹燃放对大气环境质量的不良影响。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安监局、环保局、龙泉办事处

三、组织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武陟县产业集聚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管委会常务副主任任组长,龙泉办事处、环保、工信、城管、交通、住建、工商、交警等部门相关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各单位要切实担负起产业集聚区环境整治责任,将本方案所列工作任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切实管用的制度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认真组织抓好落实,确保区内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领导小组统筹研究,加强对重大问题、重大政策和重大工程的综合协调,部署开展督导检查,推动各项任务落实。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本领域产业集聚区整治工作。

(二)严格标准要求。各相关责任单位要明确整治要求,建立整治台账,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整治工作。产业集聚区内企业作为环境治理的责任主体,要积极参与到产业集聚区的各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同时全面提升污染防治水平,落实环保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全面完成各项整治工作,有效控制扬尘污染,减少对周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

(三)强化执法监督。严厉查处道路扬尘、工业超标排放、施工扬尘污染、露天焚烧等环境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坚持零容忍、全覆盖,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落实执法责任,对监督缺位、执法不力、徇私枉法等行为,依法依规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四)加强督查问责。督导组要加大督查频次,强化督查力度,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对工作任务落实不到位的,将对有关责任人实施诫勉谈话,督促整改。建立完善环境监管体制,对因工作不力、玩忽职守等导致未能按时完成整治任务的,依法依规严格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附件:产业集聚区环境综合整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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