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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办事指南
来源:    时间:2015年06月27日    点击量:13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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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主体:武陟县国土资源局

审批最终决定机关:武陟县国土资源局

办理对象:县本级(企业、个人)

事项类别:行政服务

办理依据:国土部40号令《土地登记办法》、

办理条件:无

提交材料:(一)土地证原件和复印件(1)
(三)双方营业执照、法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 
(四)出让合同复印件(1); 
(五)出让金票据复印件(1)
(六)建筑物明细表及照片(1); 
(七)评估备案表原件(1)
(八)抵押合同、借款合同原件(1); 
(九)股东会决议(1)
(十)宗地图(2)
(十一)《土地登记办法》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1)

收费依据和标准: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服务费:按照贷款金额的0.14% 收费依据:《关于规范全省地产交易中心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豫计收费(20011667号、《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停止征收和调整有关收费项目的通知》焦政【20092号。 2.土地登记费:(1)党政机关、团体、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宗地2000平方米及以下,100元,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12.5元,最高不超过350元。(2)企业及自收自支预算事业单位,宗地1000平方米及以下,50元,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20元,最高不超过2万元。(3)差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宗地500平方米及以下,150元,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12.5元,最高不超过5000元。(4)城镇居民住房用地,宗地100平方米及以下,6.5元,每超过50平方米以内加收2.5元,最高不超过15元,用于生产经营最高不超过100元。依据:财预(2000127号、豫价房字(199387号 3.证书工本费:个人5元,单位10元。依据:豫价房字(199387号。

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10个工作日

办公时间: 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夏季:上午 8:00-12:00;下午15:00-18:00


办理流程:行政相对人申请→窗口受理初审→首席代表审批→行政相对人缴费→窗口办结发证

证件名称:土地他项权利证明

办理地点: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国土局窗口

联系电话:0391-7272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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