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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办理指南
来源:    时间:2015年06月27日    点击量:13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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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主体:武陟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审批最终决定机关:武陟县行政管理工商局 

办理对象:农民专业合作社

事项类型:许可类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

办理条件:

(一)有五名以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成员;

第十四条: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以及从事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能够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履行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的,可以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但是,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单位不得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

第十五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中,农民至少应当占成员总数的百分之八十。

成员总数二十人以下的,可以有一个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成员;成员总数超过二十人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成员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百分之五。

(二)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的章程;

(三)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的组织机构;

(四)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名称和章程确定的住所;

(五)有符合章程规定的成员出资。

提交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

(三)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章程;

(四)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

(五)出资成员签名、盖章的出资清单;

(六)住所使用证明;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收费依据和标准:不收费 

法定期限: 20 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5 个工作日  

办公时间: 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夏季:上午 8:00-12:00;下午15:00-18:00


办理流程: 受理人审查受理---审核人员审核---发照(以上事项均在武陟县行政服务大厅工商窗口办理)  

证照或批准文件: 《营业执照》  

办理地点:武陟县行政服务中心工商窗口

联系电话0391-7292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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