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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房屋转移预告登记办理指南
来源:    时间:2015年07月10日    点击量:13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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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主体:武陟县房产管理中心

审批最终决定机关:武陟县房产管理中心

办理对象:企业、个人

事项类别:转移预告登记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十条,2007年10月1日实施。

建设部第168号令《房屋登记办法》第六十七条,2008年7月1日实施。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登记技术规程》表C.4.9、表 C.4.10、表C.4.12,2012年6月1日实施。

建设部第168号令《房屋登记办法》第二十三条,2008年7月1日实施。

焦政[2009]2号。

办理条件申请人按规定提供资料申报经审核后办理转移的预告登记

提交材料:房屋所有权转移预告登记设立登记应提交以下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转让方的《房屋所有权证》;

4房屋所有权转让合同;

5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

房屋所有权转移预告登记转移登记应提交以下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房屋预告登记证明》;

4继承的提供《继承权公证书》、遗赠的提供《遗赠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生效法律文书、婚姻关系证明和财产约定协议。

收费依据和标准:登记费:住房登记费60元/件;非住房登记费400元/件。收费依据豫发改价格(2008)551号,焦政(2009)2号。

法定期限:1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7个工作日

办公时间:    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办理流程:中心窗口接件市场管理所受理审核登薄缮证办证中心窗口发证

办理地点:武陟县兴华东段108号房产管理中心市场管理所

联系电话:0391-7208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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